您好!请问在FOB条款下我的货柜到目的港,收货人支付了运费并委托货代缴纳了关税。但由于收货人不付货款所以要我只能退运回国,但货代要我支付滞港费用后再办理退运。我是否要承担滞港费。
您好!我我司最近接受一个客户的订舱发到欧洲的货物, 但是到目前为止货已经到港, 可是发货人还没有给我们付费也不要提单。此单是FOB货物, 客人提供了通知人与船公司的约号, 所以海运费是到付的。现在通知人从船公司处得到我司的联系方式, 说他们现在也联系不上发货人, 并要求我们提供账单要付费并要求我司放单。我想知道如果收货人给我付费了, 我是否可以把提单直接放给收货人? 还有如果我一直不放单, 目的港产生的费用是否与我有关?
【当事人名称】 原告:重庆市海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:海阳通商株式会社 【当事人诉辩主张】 原告诉称,2000年10月,原、被告之间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,将原告所有的“金满洋” 轮租与被